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以“府院联动”机制为纽带,通过“高质量司法建议+院领导牵头化解”模式,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成功化解一起行政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物业公司在组织人员疏通污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造成燃气管道破裂,存在安全隐患。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接到举报后进行立案,后依法对该物业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物业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宛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接到案件后,及时进行阅卷审查,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就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处罚依据等进行现场陈述,合议庭就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后,为深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院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主动参与化解,统筹带领合议庭成员组织原、被告进行协调化解工作。在化解过程中,宛城区法院组织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原告方就目前企业经营状况、实质诉求进行说明,区综合执法局就职责范围、处罚依据等再次进行详细解释。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合议庭成员就企业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的安全保障、规范经营等经营主体责任进行释法明理,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也从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角度与综合执法局进行沟通,朝着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标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协调下,逐渐消除分歧、凝聚共识,为案件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宛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司法建议融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及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相关事项制发司法建议书,发送区综合执法局,为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专业指导。
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原告充分理解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必要性,行政机关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困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行政案件”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协同,健全全流程化解体系,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治理机制,构建起“预防-化解-完善”的行政争议治理闭环。
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拓宽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渠道,强化府院联动效能,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法治宛城、平安宛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