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 “人民法庭+司法所” 释放多元解纷效能

  发布时间:2025-10-22 09:00:23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与黄台岗司法所通过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发生在合伙人之间的纠纷,既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农业生产秩序,实现了“1+1>2”的良好效果,赢得当事人一致认可。

    某农业公司与黄台岗镇两名种粮户达成口头合伙协议,三方合伙从事农作物种植与销售业务。2025年9月,受天气影响,三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分歧,矛盾尖锐。该纠纷被推送至黄台岗司法所后,司法所迅速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溧河法庭共同参与化解。

    “涉农业纠纷季节性强,粮食生产不等人,必须尽快找到平衡点,既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种粮户的切身利益。”接到联系后,溧河法庭庭长王海燕第一时间向司法所详细了解纠纷背景、各方诉求及现场情况,提前梳理争议焦点,为高效调解做好准备。

    调解过程中,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王海燕首先安抚各方情绪,待现场气氛缓和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耐心讲解口头协议的法律效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协商。

    随后,王海燕结合司法所提出的“合同核实、账目核对、农作物估算、拟定种粮户退伙”调解框架,结合审判实践,从法律专业角度分析方案的可行性,司法所方面则从基层治理角度做好政策解读与沟通协调。最终,经过法庭与司法所的通力协作,促成三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该起纠纷得以高效圆满化解。

    “本来以为我们的问题得一年半载才能解决,没想到一个下午就化解了。感谢溧河法庭和黄台岗司法所为我们搭建了这么好的解决问题平台,为我们公司节省了很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调解结束后,参与调解的农业公司法务负责人对溧河法庭与黄台岗司法所搭建的便捷解纷渠道表示感谢。

    下一步,溧河法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强的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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