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让群众更坦然面对权利

发布时间:2010-08-03 11:31:28


“周法官,是你为我做了主,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好呀!”去年冬季的一天,我正在整理案卷,有一名当事人突然闯进我的办公室,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噙满泪水激动地说。

我赶紧将他搀起,有一阵揪心地疼涌上心头……

这名当事人姓王,因土地使用权与邻居发生纠纷,而县政府将争议土地确权给了对方,王某不服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维持了行政行为,王某不服继续上诉。

我经认真审阅卷宗,发现政府的处理事实不清,就多次和合议庭其他成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讨论研究,进一步发现政府的处理确是存在不当之处,经合议庭讨论后,二审判决予以纠正。

王某这次是专程来表达谢意的。

这件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但我却忘不了那次揪心的疼,脑海里不时浮现出王某下跪的情形,心里总是沉甸甸的。

俗话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王某一个五尺男儿,为何仅仅因一个案件的胜诉就向我下跪?这让我沉思良久……

这起案件王某获得胜诉,但他不是感谢法律,感激法院,而是完全把这份感恩送给了我,让我心存动容的同时,也油然而生了一丝忧虑。

这说明,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我们的法制宣传还有待加强。因此,法官在公正处理案件的同时,还要尽力做好法制宣传,认真进行判前释法,努力做好判后答疑,竭尽全力的让当事人理解法律、理解法院、理解法官,只有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减少对法院和法官的不信任感。让他们“赢官司赢得明明白白,输官司输得服服气气”,知道法律是维护他们权益的有力武器,这种胜利不是谁施舍的,而是自己应该得到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暗下决心:虽然个人能力有限,但我还是会加倍努力,力求办好接手的每一起案件,多做庭后的解释工作,从细微之处让当事人真正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并用我的做法去感染身边的法官,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群众会更加坦然面对自己的权利,不再把胜利当成施舍。

为了当事人不再下跪,虽然路可能会很长,但我的这个想法和为之奋斗的一些做法会紧紧伴随我余下的法官生涯。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周春合

责任编辑:W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8月3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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