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敢相信,法院居然能执行保险单!我们的钱终于要回来了。”近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良好执行震慑和执行引导效果。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因谢某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杨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认真查阅卷宗材料,考虑到杨某某迫切希望拿到被拖欠的债务,同时双方是多年邻里关系,今后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干警向被执行人谢某某释明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面临的限高、失信等严重后果。然而,谢某某态度强硬,坚称其没钱还。
面对僵局,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继续深挖财产线索。最终,一份保险的反馈进入执行干警的视野。根据法律规定,保单现金价值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性权利,可依法强制执行。考虑到在保险期限未届满前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单现金价值会对被执行人造成经济损失,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再次与谢某某联系,告知其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谢某某依旧冥顽不灵,并放话,敢取我保险试试。至此,本案想要调解化解的方式无法继续下去。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保险公司,成功扣划涉案保单现金价值,并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杨某某的手中。申请人拿着多年未要到的欠款,激动之情无以言表,感激之余主动为执行干警来了鲜花、锦旗。
“投保”不是避风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险产品已经纳入法院查控系统。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保险产品,可依法强制退保,并扣划该保单的保险收益,进一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