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程长春 高效调解 用心服务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5-10-29 09:32:28



程长春近照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法治的荣光,由平凡的坚守铸就。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分别授予50个集体、150名个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在这份荣誉榜单上,南阳法院3个集体、14名个人荣获表彰。本报将带您走近他们,读懂他们不平凡的坚守与奉献。今天推出的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程长春、社旗县人民法院赊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胡学朋、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人民法庭庭长罗丹(女)、桐柏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王光伟、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庭长金莉莎(女)、内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蔚(女)、淅川县人民法院香花人民法庭副庭长袁松、镇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婷婷(女)、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奇、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崇。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远景 文/图

    以调解为利刃,精准剖开纠纷核心症结;以初心为明灯,积极回应群众殷切期盼;以担当为坚盾,坚定护航企业稳健发展……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程长春,将调解智慧融入每一起案件,用高效服务温暖每一位当事人,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生动诠释基层法官的责任担当。

    以司法温度滋养营商沃土

    “企业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是程长春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更是他处理涉企纠纷的准则。他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精准施策,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稳定器”。

    某商贸经营部为赵某生产包装纸筒,产生1万余元货款,其中的8000多元,赵某迟迟未支付。钱虽然不多,但对这家小微企业来说,却是维持运转的“救命钱”。立案后,程长春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

    在调解中,程长春引导赵某换位思考,同时劝说某商贸经营部体谅赵某的难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赵某当场付清欠款。这场“闪电式调解”,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避免了“因讼致困”的风险。

    以司法智慧化解企业危机

    “机械执法可能搞垮一个企业,灵活司法才能实现多赢。”程长春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在案件审理中,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注重实际效果,用灵活创新的举措为企业化解危机。

    在一起施工合同纠纷中,法院依法作出了冻结被告企业银行账户的保全裁定。程长春在审理和走访中发现,被告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员工工资发放、原材料采购等均受到严重影响,导致被告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保全是为了保障权益,不是为了搞垮企业。” 程长春提出替代方案:解除账户冻结,由被告企业向法院指定账户存入等额保证金。这一举措既为原告权益上了“安全锁”,又让被告企业重获经营“活水”。

    以司法温情回应群众期盼

    程长春经常说,基层案件大多是小事,但对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子都是天大的事。他用细致入微的关怀,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两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因木材买卖纠纷对簿公堂。在调解过程中,程长春逐字逐句将调解方案、权利义务等读给眼睛不好的余某听,并贴心地坐在腿脚不便的徐某身边,拉近距离交流。在他的悉心调解下,两位老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下寻找“最优解”。正如程长春所说:“法官的成就感,就藏在当事人握手言和时的微笑里,藏在企业重生后的机器轰鸣中,更藏在老人颤抖着说出‘谢谢’时的泪光里。”⑥3

  

文章出处:2025年10月29日《南都晨报》C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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