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聂传青 文/图
行政审判是化解行政争议的关键环节,更是传递法治温度、守护群众权益的重要窗口。内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蔚用专业与实干扛起行政审判的责任,在办案与履职中践行司法初心。多年来,她经手的行政案件,始终以“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为标准,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抽丝剥茧 找准疑难案件突破口
行政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与政策背景,对法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刘蔚深知这一点,工作之余总把时间花在“充电”上。她说:“行政审判关乎群众权益和行政机关公信力,只有把法律条文吃透,才能在办案时不偏不倚。”
这份专业积累,让刘蔚在面对疑难行政案件时总能准确找到突破口。一起涉企行政纠纷,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证据材料多达数十份,企业与行政机关各执一词。刘蔚接手案件后,聚焦“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充分”两大核心问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条核查,厘清争议焦点,为公正审理案件奠定坚实基础,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指出了行政机关在执法方面的改进方向。
公正履职 守好行政争议“平衡线”
刘蔚认为,行政审判的核心是“平衡”,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办案中,无论面对的是普通群众的“小事”,还是涉及企业发展的“大事”,她都坚持做到 “一碗水端平”。
在一起邻里之间因行政许可引发的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试图说服刘蔚“倾斜”处理,刘蔚当场表明态度:“行政审判看的是事实和法律,不管是谁,都得按规矩来。”
在案件审理中,刘蔚仔细核查行政机关的许可程序,倾听双方的诉求,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既回应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也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的规范性。
凝聚合力 破解行政争议难题
调任行政审判岗位后,刘蔚意识到,单纯“就案办案”,难以从根本上减少行政争议。
有鉴于此,刘蔚牵头推动内乡县人民法院与内乡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商、共同研讨执法难题、提前介入风险案件,形成“司法+行政”的合力,推动行政争议从“事后审理”向“前端预防、多元化解”转变,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这一机制的支撑下,多起复杂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处理。在周某诉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赔偿一案中,刘蔚首先通过府院联动渠道与自然资源局沟通,指出执法程序问题,随后协调相关部门结合周某房屋被拆后的生活困境研究补偿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周某自愿撤诉,避免了矛盾激化。
从梳理卷宗到开庭审案,从协调争议到推动府院联动,刘蔚在行政审判岗位上的每一步都走得扎扎实实。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用一个个公正的判决、一次次耐心的协调、一场场联动的会商,守护着行政审判领域的公平正义,为内乡县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温暖而坚定的司法力量。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