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五项措施贯彻全省法院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0-08-09 10:22:18


全省法院打击涉煤犯罪暨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五项措施贯彻会议精神。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通过参加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淅川法院党组深感责任的重大。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法官已成为高危职业之一,法院领导班子一定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全院干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不抓廉洁自律工作就是最大失职”的观念,坚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

二是加强教育,使全院干警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要深化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对照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案例,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真正触及灵魂、触及思想。继续坚持廉洁自律工作逢会必讲,警钟长鸣,使全院干警恪守做人的良知,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从810日开始,在全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算好廉政帐”教育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和“健康帐”等七笔帐。坚持教育经常化,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节前集体谈话、节假日统一封存办公车辆等形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

三是完善和落实制度,加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设。要强化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执行省高院《关于实行廉政档案制度的暂行规定》,整合干警廉政承诺、廉政考核、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各方面的信息,强化对干警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实行廉政承诺的暂行规定》,8月中旬,组织全院干警举行集体廉政承诺仪式,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廉政司法观念。进一步落实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对有违纪苗头和倾向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和告诫。严格落实中院《严禁内部讲情和插手过问他人办理案件的规定》,教育全院干警自觉抵制“说情风”的侵袭,确保同志们不犯糊涂坑自己,不惹事非害同事。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十禁止”,使每位干警熟记于心,外化于形。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案件的旁听,召开座谈会,加强对司法活动和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

四是以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规范司法行为。要结合活动的前两个阶段所查摆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强化对拘留、罚款、扣押等强制措施使用的管理,杜绝乱用强制措施问题的产生;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杜绝警车私用和警车乱用的现象;认真落实省高院下发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工作规则》,加强案件层级把关,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转变审监庭职能,落实好本院制定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审监庭对案件的审理程序、庭审活动、庭审记录、办案效率、办案效果、文书质量进行全面评定;要高度重视司法礼仪规范的落实,对着装庭审、接待等情况进行督查,坚决纠正庭审中举止不端正、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不良作风。

五是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和设立公示栏、监督台、院长举报箱,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从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枉法、贪赃枉法和利用管理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决不姑息养奸,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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