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南阳信息工程学院,一场“零距离”巡回审判在此开启——千余名师生现场观摩庭审,以沉浸式体验替代“纸上谈法”,在真实场景中筑牢青春法治防线,让法治意识深植心间。
此次庭审由淅川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伟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玉峰、副庭长黄朝晖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案件中,被告人王某曾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留有前科,2025年6月,王某在明知涉案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主动提供银行卡账户,并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资金,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庭审现场,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紧密衔接、规范严谨。庭审中,合议庭针对被告人王某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的动机、是否明知资金性质等关键问题进一步提问,引导其清晰梳理自身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王某在回应中逐渐深刻认识到错误,最后陈述时当庭认罪悔罪。后,法庭依法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玉峰围绕刚才审理的案件,结合学生群体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如网络诈骗、校园贷、帮他人“跑分”转账等,开启了一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刚刚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律?”“如果朋友让你帮忙代收一笔‘兼职报酬’,后来才知道这笔钱是诈骗所得,你算不算犯罪?”“‘累犯’和‘初犯’在处罚上到底有多大区别?”互动环节中,张法官接连抛出问题,学生们积极举手、踊跃作答,现场气氛热烈。针对同学们的回答情况,张法官结合具体法律条文与典型案例,耐心细致地进行补充讲解。不仅纠正了部分学生的法律认知误区,还清晰区分了“无意帮助”与“明知故犯”的法律边界,让学生们明白“不知法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此外,他还向学生们普及了遭遇法律问题时的正确应对方式,如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求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等,引导学生们从“知法”向“懂法、守法、用法”转变。
此次刑事巡回审判暨普法活动,以“庭审观摩+互动普法”的形式,让南阳信息工程学院的千余名学生实现了从“被动听法”到“主动学法”的转变。参与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与法官直接互动,不仅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更深刻认识到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未来会更加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坚守法律底线,用法治思维守护青春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