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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11月6日清晨,随着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义磊一声令下,一场“小标的大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60余名执行干警分赴各执行现场。
原告张某与被告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姬某于2025年1月1日前偿还借款13000元。因姬某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赶到姬某家里,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面而来。姬某步履蹒跚地打开房门,向执行干警详细说明自己因患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欠款。执行干警在依法对姬某采取拘传措施的同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秉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执行干警耐心调解,最终促成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又保障了失能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与医疗需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邓州市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9077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一边运用智慧查控系统,全面核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一边启动信用预警机制,送达执行文书,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执行干警详细说明因工程款未结算导致支付困难的具体情况,并承诺款项到账后立即清偿。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配合完成线下资金扣划,于当日全额执行完毕。
原告邓州市某广告店与被告陆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陆某于2025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广告费7000元及利息。因陆某逾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均未发现陆某名下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且陆某行踪不定,刻意躲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法院锁定陆某踪迹。执行干警成功控制陆某后,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陆某认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场联系其家属以转账的方式付清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8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35.68万元。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