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陈金玲法官团队收到一面印有“讨薪维权办实事,巾帼法官显温情”的锦旗。金黄的大字,映照着当事人舒展的笑容,这不仅是对法官倾力为民的感谢,更是对她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由衷认可。
2021年8月,孔某某等八位原告在陈某分包的项目中从事油漆作业,约定工资按实际施工面积和施工天数结算。工程交付后,八人应得工资总额约70余万元,但陈某仅支付27.25万元,余款迟迟未结。经多次催要,陈某虽出具29万元欠条,但原告认为该金额与实际欠款严重不符。后陈某又出具保证书,承诺于2024年5月1日前完成面积丈量并据实结算,却再次失信——既不支付剩余劳务费,也未履行丈量约定。孔某某等人迫于无奈,将发包公司、承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及陈某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部分被告缺席、施工面积未丈量,劳务费难以准确核算。若双方分歧持续,则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当事人将面临高额鉴定费用。为减轻群众诉累、实现利益最大化,承办法官陈金玲主动联系被告陈某及相关公司,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并组织双方赴项目现场实地丈量。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于2025年10月中旬前一次性支付劳务费36.5万元,三家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三家公司负担。
案件虽已调解结案,但陈法官并未止步于此。她持续关注案件的履行进展,主动向被告方释明逾期履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按时付款。在法律的威严与法官的积极引导下,2025年10月24日,陈某及三家公司将36.5万元劳务费全部支付到位,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这起案件是邓州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陈金玲法官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既恪守法律底线,又注重沟通疏导,以司法温情暖民心、解民忧,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