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梦颖)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保全机制成功促成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诉前阶段达成调解。
张某在为某门窗装修公司进行卸货作业时,不幸从车上摔落,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的家属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对某门窗装修公司名下价值90万元的财产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防被申请人转移资产,导致后续索赔困难。
立案庭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经依法审查后,果断作出了诉前保全裁定,对被申请人的相应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被申请人在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达了强烈的调解意愿,希望尽快解决纠纷。最终,在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下,双方互谅互让,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由某门窗装修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协议达成后,张某家属随即向法院申请解除诉前保全措施。为确保协议即时履行,在法官的见证下,被申请人当场以现金方式向申请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