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赔偿款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5-11-17 10:54:13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讯 (通讯员焦典范) 11月15日,社旗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11月,赵某驾驶小型轿车搭载冯某在社旗县某路段临时停车,冯某未观察后方来车贸然开门,与正常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碰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冯某负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张某无责任。因赔偿协商未果,2025年9月,张某将冯某、赵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优先启动调解程序,经多轮沟通促成各方达成共识。根据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已扣除先行垫付部分),并在协议签订当日当庭足额履行,高效化解了纠纷。②6

文章出处:2025年11月17日《南阳日报》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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