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餐饮供货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中,原告长期为被告经营的某餐饮店供应货物。合作初期,被告付款及时,待获取原告信任后,便以“先打欠条、后期统一结算”的方式持续采购。直至货款累计达3万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均被其以各类理由推诿拒付。之后该餐饮店突然关门停业,被告更是通过不接电话、拉黑号码等行为逃避债务。原告交涉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何川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协议还设置了约束条款:若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可按约定总额执行。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