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调解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既缓解了被告的还款压力,也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长期存在公路货物运输合作关系,因结算方式灵活,被告累计拖欠运输费。经双方对账确认,被告尚欠2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但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却以资金不足为由迟迟未履行。物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一笔拖欠的运费,成了横在双方之间的“心结”,也让原本的合作关系降至冰点。案件受理后,法官认为,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且双方曾有长期合作,为避免“一纸判决”加剧双方对立,对双方先行组织调解。
原告表示:“公司资金周转全靠运费回款,这2万元拖了一年多,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起诉。”被告面露难色:“后来活少,确实经济困难,但我不是故意拖欠,现在手里只能凑出5000元,剩下的能不能分几个月还?”
法官抓住双方“不想彻底撕破脸”“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心理,一边向张某释明:“欠条是你自愿出具的,逾期不还不仅要承担利息,还会影响个人信用”;一边也向原告方沟通:“张某并非恶意拖欠,分期还款能最大程度保障你们收回欠款,也给对方喘息空间”。
在法官的反复沟通、耐心疏导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原告同意了分期还款方案,被告也承诺按时履行。原本剑拔弩张的矛盾,在法官的调解中逐渐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偿还5000元,余款分期还清。
此次调解既化解了矛盾,又兼顾了双方的实际情况,是邓州法院践行“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理念的生动体现,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