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邓州市人民法院巧解合伙纠纷

发布时间:2025-11-21 10:02:58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朱小旭 史林亚)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三名青年的合伙合同纠纷,三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黄某与刘某、齐某共同出资37.7万元合伙经营酒吧。后因经营问题,合伙关系终止。经结算,实际支出为34万元,剩余3.7万元由刘某持有且未予分配。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该笔款项。

    承办法官司明辉注意到,三人均为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若简单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并且对三人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司明辉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疏导,向刘某阐明其依法应负的返款义务,引导黄某理解刘某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最终,达成令三方均满意的调解方案:刘某同意于2026年2月10日前一次性返还投资款3.7万元;若逾期未还,则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且黄某与齐某均有权申请强制执行。③1

文章出处:2025年11月21日《南都晨报》C7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