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桐柏县人民法院调解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5-11-21 10:03:4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桑婷)约定放弃继承权,能否可以免除赡养义务?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明确法律在维系家庭伦理关系中的底线作用。

    老赵有二子一女,小儿子赵某因工作砂偏远,与老赵感情淡薄。老赵与赵某口头约定:赵某放弃继承老赵的任何财产,无需对老赵履行养老义务。老赵身体日益衰老,因生活不能自理,提议由三个子女轮流赡养。赵某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放弃继承财产,也不需要赡养老赵。

    法院审理后认为,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赵某虽然放弃继承权,但其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此免除。后经过调解,赵某每月支付900元赡养费,老赵由另外两个子女轮流照顾。③1

文章出处:2025年11月21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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