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从“送达难”到“自觉履行” 这个承办团队都做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5-11-21 15:20:06


    预付式消费“充值容易退款难”,一旦商家关门失联,消费者往往陷入维权困境。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张治菊团队成功化解一起洗车卡预付款退款纠纷——从被告失联造成的“送达僵局”,到最终促成被告自觉退还剩余款项,不仅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李先生在某洗车店充值洗车卡,仅消费一次,便发现该洗车店停止营业,店主亦处于失联状态。多次尝试联络无果后,李先生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洗车店退还卡内剩余金额。该案由民一庭员额法官张治菊承办。

    “案件标的虽小,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商家收取预付款后‘跑路’的不诚信行为,必须依法纠正。”张治菊在收到案件后,确认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为高效化解纠纷,团队第一时间明确分工,先由书记员王若愚负责联系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有条不紊地推进案件审理流程。

    然而,书记员王若愚按照案件材料中留存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被告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短信送达的应诉手续未被查看;邮寄的传票也因“收件人下落不明”被退回;团队成员前往涉案店铺实地送达时,只见大门紧闭,案件推进一度陷入停滞。但王若愚没有放弃,“既然电话能打通,那就多试几次,万一通了呢。”于是,他坚持向被告经营者拨打电话,并发送短信表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以及配合诉讼的重要性。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在他拨打第22次电话时,被告经营者接听了电话,王若愚立即与经营者在电话中积极沟通,配合张治菊法官做好调解,引导被告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做到诚信经营。调解过程中,承办团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明确被告在收取预付款后擅自停业失联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并告知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经营者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添加王若愚的微信,在法院协助下将剩余款项向原告如数退还。李先生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向宛城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该案至此圆满解决。

    “法官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任何一起案件的成功办结,都离不开团队成员的相互配合、充分信任。”承办法官张治菊在介绍该起案件从“送达难”到“自觉履行”的经验时表示,团队成员始终秉持案件不分大小、事情不分你我的态度,用心干、合力干,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用优异的司法成绩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满意。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团队成员将继续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共同应对新挑战,确保案件办理高效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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