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 锦旗+感谢信点赞法官

  发布时间:2025-11-25 16:51:49


    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并自动履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案原告宁某某与被告某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其施工的25个单元工程款,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23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柱峰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对施工事实并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支付的具体数额。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张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耐心从法理、情理等角度分析利弊,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争议、互谅互让。在法官主持下,通过多轮“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双方最终就纠纷事项一揽子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2025年11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11.5万元,原告自愿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双方就此纠纷再无其他争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已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审结后,被告某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专程向张柱峰法官送来写有“敬业热忱倾心调解,公平公正为企解忧”的锦旗,并附上感谢信。信中表示:“张法官公正严谨、耐心沟通,不仅帮助双方厘清法律关系、减少损失,更在紧张的氛围中找到了解决问题的路径,使双方均感满意,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