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 内乡县人民法院 高效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5-11-25 17:05:0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聂传青 郭贝)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处理一起因租赁钢管灭失导致的执行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协商折价赔偿,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同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10月起,刘某先后3次从任某处租赁钢管,并与任某签订了《出租钢管铁皮协议书》。租赁期限届满后,刘某仅向任某返还了部分钢管。经双方核算折抵后,刘某仍拖欠任某租赁费2000余元,且尚有70根钢管未按约定返还。此后,任某多次向刘某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判令被告刘某向原告任某支付租赁费、运费共计2220.5元及相应利息,并返还任某70根钢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督促被执行人刘某尽快履行义务。刘某表示,涉案的70根钢管在任某起诉前就已被他人拉走,由于自己在之前的诉讼过程中缺席,未能及时向法院说明这一情况,导致法院作出了要求其返还钢管的判决。如今,钢管已无法按判决要求返还,也无法找到与原钢管成色、材质、新旧程度相当的钢管来替代返还。

    面对标的物灭失这一执行难题,执行干警分别与任某和刘某进行沟通,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同处理方式的利弊。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需返还的钢管已全部灭失,无法实际返还,刘某同意向任某支付1500元作为钢管折价赔偿款。同时,此前判决中确定的 2220.5元租赁费及利息,执行干警依法扣划刘某名下财产,现已全部执行到位。②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