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如山,执法为民!”近日,郑州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案件承办法官程朋手中,再三感谢法院帮其追回拖欠已久的7121.45元装修质保金。
事情要从一份装饰装修合同说起。2022年6月,新野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6、7、8楼大厅装修工程交由郑州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工程完工后,7121.45元质保金(总工程款的5%)却成了“烫手山芋”,房地产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退还。
多次协商无果后,郑州某装饰公司诉至新野县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房地产公司仍未按期履行。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新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开展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无足额资金可供执行。该案双方均为企业,属于典型的营商环境案件。如果直接将房地产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或采取限高措施,固然能给被执行人施压,但这家房企还有房产待售,失信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必然影响其正常经营,甚至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心在依法办案和保障企业发展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承办法官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沟通,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约。然而,对方虽反复表示正在协商中,却始终没有实际行动。眼看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迟迟无法兑现,执行法官决定启动“预失信”机制——向被执行人送达《预失信告知书》,明确告知其若在指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届时其融资、经营、招投标等活动都将受到限制。
这份“留有余地”的告知书,既传递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也给予了企业纠正错误的机会。该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收到告知书的当天便筹措资金,将7121.45元质保金足额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法院没有一上来就‘亮红牌’,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提醒我们今后要更加重视契约精神。”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在付款后这样说。
这起小标的案件的执结,正是新野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缩影。近年来,针对涉企执行案件,新野县法院创新推出“预处罚制度”,优先采取“活封活扣”“信用修复”等柔性措施,避免“一刀切”式执行,让企业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能够保持经营活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在案件办理效率上“提速”,在权益保障力度上“加码”,在执行方式方法上“创新”,用每一次公正高效的执行、每一份善意文明的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土壤”更加肥沃,让企业经营更有信心、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