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刘鑫)在网购过程中遭遇质量问题,消费者能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吗?日前,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在朋友圈里求购中药材苎麻根,杨先生主动联系刘女士,声称可以提供货源。双方就苎麻根的质量、数量、价格及交易细节达成一致后,刘女士通过微信支付了2000元货款。次日,杨先生按照约定将货物送至指定仓库,刘女士检查后发现这批苎麻根在质量方面与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当即拒绝接收。随后,刘女士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杨先生退还已付货款,但遭到杨先生拒绝,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女士向杨先生购买一批苎麻根,并通过微信将部分货款支付给杨先生,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且有效,杨先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等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经现场勘验核实,案涉苎麻根与刘女士在朋友圈发布的照片以及刘女士现场提供的苎麻根,两者在质量、大小、片形、颜色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明显不符合刘女士的质量要求,导致刘女士此次购买苎麻根再转售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杨先生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杨先生向刘女士退还货款2000元。判决生效后,杨先生履行了退款义务。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