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出台多项措施,妥善解决涉诉信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出“定期下访、排期接访、限期回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答复涉诉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信访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减少和避免群众信访的盲目性、无序性。
二是建立完善涉诉信访情况排查、汇集、分析与调处机制,完善信访“首问责任制”、“分级负责制”和“包案终身制”,促进信访依法分流,依法处理。
三是推行“四注重”原则,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即注重案件质量、注重调解结案、注重判前释法、注重判后答疑,力求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是坚持公开听证制度,对于久访不止的缠访老户召开听证会,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和依据,依靠群众及社会舆论破解缠诉缠访难题。
五是积极探索和实行“协力治访”制度,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人民团体等有关人员共同参与,把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方法,使涉诉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