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活动中,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意识,创新和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积极构建“四项”常态化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司法公正。
一是构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涉诉信访等事项,做好热点案件的汇报沟通和协调;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二是构建内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办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审限、卷宗装订等各个环节逐件评查,实行月评查月讲评制度,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查找不足,以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三是构建司法救济机制。 加强对申请再审权利的保障。在受理行为、审查程序等方面作了细化规定,以确保递交材料有人接收,审查进程有人指引,陈述意见有人听取,裁定文书及时送达。以再审保公正促和谐。
四是构建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推行案件回访等,实行案件质量的全程监督。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