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12-22 16:39:40


    12月 17日、19日清晨6点30分,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按照预先划分的区域和任务,在晨光熹微中出发,加大执行力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用实际行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冻结配偶财产 被执行人终现身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李某因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景怀执行团队启动全面财产查控,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其一直推诿,表示人在外地,等回到家后再还款。

    为了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以兑现,执行干警前往民政局查询到,李某有婚姻登记信息,执行干警依法冻结李某的配偶徐某名下账户中属于李某的财产。在执行裁定书送达的第三天,徐某和李某一起来到宛城区法院执行接待大厅协商还款,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偿还现金10000元,并对剩余欠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8天速结涉企执行案

    在李某某与某木业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李某某未依照民事调解书约定向木业厂还款,木业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孟欣执行团队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锁定李某某财产线索,同时与李某某联络,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告知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对个人信用及生产生活的影响。最终,在法律威慑与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李某某立即将49000元案款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转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收款后立即向法院递交结案申请书。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了八天,及时为胜诉企业回笼资金。

    拘留惩戒不留情

    张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赵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向赵某偿还借款52000元,因张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王景怀执行团队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接受调查,张某置若罔闻。执行干警依托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多次前往其住所及户籍地走访,亦得知张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赵某反馈张某准确行踪,王景怀执行团队迅速赶赴现场,成功拘传张某至法院。面对干警的询问,张某态度消极,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彰显司法权威、震慑拒执行为,执行干警果断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11处,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8人,执行完毕案件11件,促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58万元,对4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高擎法律利剑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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