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小心转错账、充错话费等情况并不少见,如果突如其来“意外之财”,得利一方拒绝返还,怎么办?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表“搭错线”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精准把握争议焦点,融法、理、情于一体,巧妙化解矛盾,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并主动撤诉,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2023年6月,赵某、张某二人租赁南阳某公司的厂房从事货架销售业务。租赁期间,二人依据出租方南阳某公司提供的电表号,持续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直至2025年6月,赵某、张某发现其缴纳的电费数额与实际用电量严重不符,遂向供电公司及南阳某公司了解情况。经供电部门核查,系南阳某公司与相邻的河南某公司电表“搭错线”,导致两家公司长期相互错缴电费。后双方就电费差额返还问题协商未果,赵某、张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社旗法院,要求河南某公司返还电费差额。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薛梦蕾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其所缴电费远超实际用电量,被告河南某公司作为实际用电方理应返还差额;被告河南某公司却倍感委屈,辩称电表装错系供电部门操作失误所致,且公司将厂房转租多名散户,电费均是按缴费金额据实分摊,自身并未从中获利分毫,因此不愿承担返还责任。面对僵局,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该案事实清楚,一纸判决虽能界定责任,却可能损害双方今后的商业往来与邻里和谐,加剧双方矛盾,甚至影响区域营商环境。为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开启调解模式。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向被告河南某公司详细阐释了不当得利构成的法律构成要件,并结合电表登记主体、缴费凭证等关键证据,逐一厘清各方权利义务,指出无论其是否存在过错,因电表安装错误获取的利益均需依法返还,同时引导其从邻里经营、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引导被告理解原告作为实际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向原告赵某、张某释明纠纷产生的客观原因及被告方在费用分摊上的实际操作流程和面临的难处,劝导其换位思考。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协调,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就电费返还金额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原告赵某、张某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至此,这起因电表“搭错线”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