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报道: 巡回法庭巧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6-01-04 09:03:39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通讯员 朱小旭 文 鹏

    近日,邓州市张村镇杨楼村的一处空地上国徽高悬,邓州市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因枯树折断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李某甲、孙某夫妇与被告李某乙、路某夫妇系同村近邻。被告多年前在原告屋后种植的杨树枯萎后,原告认为该树已对其居住的板房构成安全隐患,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25年8月29日,枯树突然从中折断,砸坏原告板房及院内小型普通客车。经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原告遂诉至法院索赔。

    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该案属典型邻里纠纷,具有较强普法意义,法院决定在纠纷发生地庭审。庭审当日上午9时许,干警完成现场布置,村民早早聚集旁听。庭审中,双方及委托代理人围绕“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及赔偿数额”核心焦点举证质证、展开辩论,法官耐心听取意见、询问关键细节,引导程序有序推进,旁听村民神情专注,庭审现场肃穆有序。

    调解环节,法官联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形成多元解纷合力,采用“背靠背”与“面对面”的沟通方式,既充分兼顾各方合理诉求,又为双方预留理性对话空间。调解团队既依据民法典明晰树木所有人的管护义务及损害赔偿责任,又以“远亲不如近邻”的朴素道理强调邻里和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赔偿款2.8万元,双方当场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该案为教材,就地开展“法治公开课”。围绕“责任”“预防”“和睦”“维权”四个关键词,用乡音向村民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阐明邻里相处既要讲情分更要守本分,要守法律、尽本分,提醒村民需妥善管护房前屋后树木、院墙等设施,这既是对自家负责,也是对邻里安全尽责,疏于管理造成损害需依法担责。②13

文章出处:2026年1月4日《南阳日报》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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