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分类参审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8-13 18:33:31


近年来,唐河县法院对选聘的41名人民陪审员,根据其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在分类参审上下功夫,收到了良好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41名陪审员所参与审理的352件案件中,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87.9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97.3%7个人民法庭陪审员参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一是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和业务专长,分别成立了涉少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案件、劳动争议、土地承包、征地拆迁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四个重点案件陪审小组,每组选定45人,根据案件性质安排其进行分类参审。

二是规范陪审程序,对需要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相关业务部门提前一周通知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由其以书面方式,民事案件提前3天、刑事案件提前5天,告知相关专业的人民陪审员开庭部门、时间、地点及合议庭成员,以便陪审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防止时间上“撞车”。同时,引导陪审员审阅案件卷宗材料,保证陪审员在庭前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听取陪审员从专业角度发表的陪审意见,确保参审质量。

三是明确陪审案件范围,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土地宅基纠纷、征地拆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都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有效利用陪审员的社会地位、人际关系和行业专家优势,引导做好答疑释法工作,促使案件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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