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不慎摔伤学校是否承担医疗费用?
作者:新野县法院 宋豫 发布时间:2010-08-16 08:31:18
编辑部:
我的孩子上小学五年级,一次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慎摔伤,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事后我们去找学校,想让学校补偿点医疗费,但遭到学校的拒绝,理由是学生是自己摔伤的,与学校无关。请问,学校是否应支付医疗费用?
读者:李超
李超读者:
根据《民法通则》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明显有不安全因素的,造成孩子受伤,学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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