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后续治疗费有着落了”

发布时间:2026-01-15 10:06:42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高雁鸿)“我收到公司打过来的赔偿款了,后续治疗费有着落了。”1月13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高兴地向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法官刘亚南分享部分赔偿款到位的情况,并郑重地将一面锦旗送到她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某建筑公司系某项目总包单位,项目中的二次结构作业由王某承包。2024年5月,受王某雇用的李某在作业期间不幸被掉落的物品砸伤,当日便紧急入院治疗。经后续鉴定,李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且需接受二次手术。事故发生后,王某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李某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和某建筑公司共同赔偿损失。

    “我拿到案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让李师傅踏踏实实过年、安安心心治疗。”刘亚南说。她拿到案卷后,立即开始梳理案情,并跟当事人电话沟通,询问案件情况。

    沟通中,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拿出该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免责协议,表示协议约定施工人员受伤责任应由王某自行承担。王某则提出,李某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施工,系在非指定施工范围、非规定施工时间内作业受伤,自身存在过错,认为李某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

    “一次调解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不能让当事人承受太多诉累。”秉持这一信念,刘亚南正式开始调解工作。她结合案情理顺三方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制订调解方案,同时与李某、某建筑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刘亚南既用“法言法语”讲清利害关系,让双方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边界;又用情理乡音拉近距离,从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施工秩序稳定的角度,引导被告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细致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支付赔偿款。王某当庭足额支付第一期赔偿款,某建筑公司也按约定时间将赔偿款全额付清。拿到赔偿款后,李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特意送来锦旗致谢。

文章出处: 《 河南法治报 》2026年01月14日 第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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