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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谢谢你们帮我拿到赔偿款,让这件事得到圆满解决。”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握着执行干警李孝才的手连声道谢。
2025年6月,王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王某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李某的家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孝才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王某家庭条件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李孝才采取温情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此后,李孝才多次上门走访,用耐心与真诚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