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婚姻大事应该慎之又慎,且不可轻率儿戏,否则将会为自己埋下不幸的种子。家住河南省新野县某村的张姓男子就是因为与一女子焦某认识三天就匆忙结婚,结果结婚第二天新娘子就与他玩起了失踪,至今不知新娘下落,张某无奈之中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日前,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张某与焦某离婚。
2010年元月,张某与焦某经人介绍认识三天就登记结婚,结婚第二天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到半路候车时,焦某以吃饭为由不辞而别,张某独自回家,后一直没有焦某音信,为此,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新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焦某婚前缺乏了解,认识三天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结婚第二天焦某又不辞而别,张某与焦某无法共同生活,原告张某要求离婚,依法应当准许,依据有关法律,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