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借钱不还 一对好友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26-01-30 08:55:1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亚瑾)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

    王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急需用钱,向赵某借款1.5万元。赵某通过案外人账户,向王某支付了相关款项。此后,王某向赵某偿还了2000元。因王某未还清欠款,双方核算后,王某向赵某出具了债权凭证。后来,因王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宛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李干一接手案件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起初,王某对借款事实不予认可,提出相关款项并非由赵某直接支付。赵某表示,双方之间有债权凭证,而且王某偿还过部分款项。

    看到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李干一对案涉债权凭证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经核实,该债权凭证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载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剩余借款金额,具备合法效力,王某应当向赵某偿还剩余借款。

    在明确债权凭证法律效力后,李干一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并结合类似借贷纠纷案例,详细分析不同还款方案的可行性,充分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合理需求。在李干一的调解下,王某认可了借贷事实,赵某也同意给予王某一定宽限。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明确了还款金额、还款期限及支付方式,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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