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 |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干警笔谈(四) 发布时间:2026-02-11 11:07: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共同制作推出八集大型专题节目《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
节目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设置“时代命题”“思想引领”“法安天下”三个版块,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系统回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特征、实践伟力和原创性贡献。
连日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讲读》的学习在全市法院持续推进深化,干警们学思渐浓、感悟频生。一起来见证新时代南法干警以学促干、以知促行的精神风貌与责任担当吧。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宏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作为身处审判一线的法官,我更加明确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一是必须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裁判结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二是必须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三是必须持续提升专业能力素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刻苦钻研法律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文书说理和群众工作能力,努力成为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这一深刻论断令我深受触动。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我深刻体会到,“善法”是法治建设的根基,而将“善法”转化为“善治”则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所谓“善法”,并非照搬他国模式,而是立足中国实际、回应人民需求的法治规范。这要求我们在司法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落到实处。“善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以严格司法捍卫法律权威,通过精准适用法律,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程序与实体的双重检验。
通过系统地观看学习,我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有了更为全面的理解和更为深刻的把握。我将以此次学习为起点,持续深化三个方面的实践:一是做理论学习的“笃行者”,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跟进最新理论成果;二是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在政策制定、执法监管等环节严守法治原则;三是做改革创新的“推动者”,积极探索法治领域的新机制、新方法。相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必将开辟新境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满足人民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展的美好生活需要,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审判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不偏不倚、公正裁判,既不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也不让无辜者蒙冤受屈。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是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党的理论成果、革命精神、光辉历程、优良作风和伟大贡献,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加强以案释法、辨法析理,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弘扬和传递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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