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业公司拖欠村民土地租金的合同纠纷,为村民追回被拖欠的土地租金。
2014年,某农业公司与某村7个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用12.3亩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经营。2024年,某农业公司因经营困难,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拖欠租金未付。2025年,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村民顺利收回土地,但2024年度的租金未得到兑付。村委会多次代表村民催讨,某农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租金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向某农业公司释法明理,明确指出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并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经过法官的细致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农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12月31日前向某村7个组一次性支付拖欠的2024年度土地租金。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