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暖阳”专项执行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04 15:28:40


    案例1.司法拘留促使履行 强力维护军人权益

    【案情简介】2024年1月,现役军人李某与房产销售人员宋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微信向宋某个人账户转账房屋维修基金及办证费13766元、车位意向金50000元。此后,宋某未按约定办理合同备案及车位手续,仅退还车位意向金11000元。李某多次联系宋某追讨无果,遂诉至邓州市法院。案经调解,双方约定宋某应于2025年10月前向李某返还款项52766元。约定到期后,宋某依然拒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迅速开展财产查控,发现宋某名下登记有一处不动产,法院依法立即予以查封。虽经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劝说,但宋某仍然态度消极,拒不配合,以拒接电话、刻意躲避等方式逃避责任。2025年12月10日,法院依法对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宋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将52766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现役军人戍守国防、保家卫国,其财产权益理应得到特殊、优先和高效保护。本案中房产中介宋某违背诚实守信和职业道德,接收房屋维修基金及办证费后未按约定办理购房手续且拒不退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仍态度消极、拒不配合,严重伤害了现役军人对公平交易市场秩序的合理期待。人民法院坚守涉军维权优先工作原则,对宋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进行警示教育,把涉军维权落到实处,让军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尊崇与温暖。

    案例2.强力清障保证通行 修复关系实现“事了”

    【案情简介】王某与赵某是同村邻居,赵某在王家必经道路上种植核桃树,后经基层协调砍除后,又将自家的拖拉机、汽车相继停在路中央。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深入村庄实地勘察,现场核实发现王某房屋西侧无通行条件,案涉道路确系其唯一出路,赵某堆放的杂物不仅严重影响通行,更因堵塞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联合乡镇、村组多次组织调解无果后,2026年2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依法开展强制清障行动,搬移树枝石块,联系拖车移走占道车厢,并对拴养的犬只进行妥善安置。障碍清除后,执行干警又组织赵某和王某坐在一起,面对面化解心结,赵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自己多年来的不当行为当场向王某表达了歉意。

    【典型意义】邻里之间应当相互提供通行及生产生活便利。案涉道路虽然处在赵某家房前,但系王某的唯一出行通道,赵某理应确保道路畅通并提供便利。赵某不顾邻里和睦,屡次违法占道、设置障碍,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基本生存和正常生活权益。法院在经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案结后,又主动再次组织双方修复邻里关系,努力实现“事了”,不仅彰显了执行的善意文明,更为双方今后的和睦相处创造了机会。

    案例3.亲情感召彰显暖意 实质解纷主动履行

    【案情简介】94岁的王某育有七名子女,因赡养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无奈诉至法院。社旗县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由三女儿负责起居,其余子女每月各支付抚养费200元,医疗费由七子女均摊。判决生效后,长子徐某因对王某存在怨言,未主动履行。2025年12月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避而不见,执行查控也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社旗县法院执行局兵分多组进行走访排查,最终获悉徐某在县城某建筑工地务工。2025年12月25日,执行干警找到徐某并从亲情伦理、法律道德等方面对徐某进行耐心劝导,促使徐某主动承认错误,当场和家人商量后将拖欠的赡养费、医疗费一次性履行完毕,这起家庭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典型意义】“法律”与“道德”是调节社会秩序最主要的两种手段,两者在根本价值上具有一致性。本案中,人民法院以司法刚性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多措并举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全力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又立足家庭伦理,以亲情劝导唤醒子女的责任意识,促成主动履行,既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又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化解赡养类执行纠纷提供了示范。

    案例4.抚养义务“法不容辞” 送钱上门“执行不易”

    【案情简介】余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离婚。经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调解后达成和解协议,确认子女随母亲张某生活,并确定余某每月向张某支付抚养费以供孩子学习及生活所需。判决生效后,余某未按约定支付,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余某名下银行账户,并多次与余某沟通并释明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2025年12月,执行干警从孩子的成长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对余某进行教育感化,使其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转账支付了12000元抚养费。因申请人张某身体不便、路途较远,执行干警又驱车上门为其办理领款和结案手续,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和法定义务。本案中余某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属感情,更是对社会伦理秩序的严重破坏。人民法院对余某拒付抚养费的行为严肃追究,不仅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守住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守护了社会伦理与道德秩序。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身体状况,执行干警主动送钱上门、入户服务,也从侧面反映出执行工作的艰辛和不易。

    案例5.拒执威慑敦促履行 强力守护薪酬工资

    【案情简介】史某等六人跟随廉某某务工,被拖欠劳务费57550元。案件经法院调解并达成协议后,廉某某仍拒不履行,并隐匿行踪试图逃避执行。2024年9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督促廉某某写下还款承诺书。后执行干警经查证发现,廉某某在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间,与案外人赵某达成协议,将一到期债权私自处分,致使本案执行落空,遂在督促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将廉某某涉嫌拒执罪的违法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予以移送。2025年12月,廉某某迫于刑事追责压力,主动支付了史某等六人57550元的劳务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本案中,廉某某在案件执行期间私自与案外人赵某达成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执行坚持民生优先,通过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威慑,精准锁定其规避执行行为,以移送拒执罪形成强大压力,最终促使欠款全额履行,既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又传递出法院守护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鲜明导向。

    案例6.善意执行破僵局 “以租代偿”促共赢

    【案情简介】新野县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停产,涉及执行案件共45件,执行标的达500余万元,但其资产价值远低于负债,企业资产又难以拍卖变卖,债务清偿陷入僵局。执行过程中,经深入调研被执行企业资产状况、行业前景与经营潜力,执行干警发现该企业虽暂无足额现金偿债,但厂房、设备等资产具备稳定出租收益潜力。新野县法院执行局经研究后,决定采取“以租代偿”的路径解决该批案件。遂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企业及潜在承租方充分协商,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支付周期等核心事项,并将租金收款账户设定为法院监管专户,确保每一笔租金都能直接用于清偿债务,杜绝挪用风险。2025年12月,“以租代偿”模式运行后,收取租金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00万元。原有资产在被承租后重新投入生产,不仅提供了数十个就业岗位,每年还为地方创造税收近50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法院创新执行模式、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面对企业资不抵债、资产处置僵局,法院灵活转变办案思路,摒弃“一执了之”的简单方法,采取“以租代偿”的新型办案模式,有效盘活困难企业闲置资产,有序推进45起案件、500余万元债务有了“源头活水”,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又让企业恢复经营、带动就业与税收,兼顾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困境企业执行提供了可参考的现实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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