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老有所养。”3月6日,方城县法院清河法庭通过柔性司法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据悉,原告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因赡养问题与儿子、女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深知赡养纠纷不仅关乎老人晚年生计,还牵扯亲情维系,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家庭矛盾,遂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耐心倾听老人的诉求,安抚其激动情绪;另一方面分别与老人的儿子、女儿沟通谈心,讲解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引导其子女换位思考,体谅老人的晚年困境。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儿子将老人送至条件适宜的养老院,承担老人在养老院的全部费用;女儿定期前往养老院探望老人,保障老人安享晚年。协议达成后,双方当场签字确认,一起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刘震 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