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巡回法庭进校园 法治护航“青春路

发布时间:2026-03-11 16:47:31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助力健康快乐成长。3月10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刑庭、法警队三个部门干警共同组成“渠首先锋”志愿服务小组来到淅川县第三小学,以“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的形式,为1500余名学师生送上一堂特殊而生动的“开学第一课”。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25年11月6日至8日期间,窃取工地电缆线40余米,剥离提取内部铜线30公斤后变卖,非法获利2280元且全部用于个人支出。

    在法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经合议,法庭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悟,并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这场生动的现场开庭,让我们对法院的庭审活动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庄严肃穆的庭审氛围,让人不由自主的产生了对法律的敬仰和法律的威严,意识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相信对广大师生是一种‘震撼’和警醒,有利于同学们走好‘人生路’。县三小副校长白亮称赞。

    庭审结束后,淅川县法院政治部负责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张长海结合这起盗窃罪案件,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学生时代的“法”是什么样子?如何做一名遵纪守法“好少年”等三个方面,用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广大师生进行了专题普法宣讲。

    “渠首先锋”志愿服务小组的干警向师生们发放法治宣传页,让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他们的自我防范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用法治为青春之路筑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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