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修路致房屋受损我能得到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0-08-19 09:28:21


编辑部:

我们当地在建设高速公路,在施工方进行路基石爆破时,把我的房屋震坏了,导致墙体多处严重开裂。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读者:王俊

 

王俊读者: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因此,如果施工方在实施爆破施工中,因采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你的房屋受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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