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2 17:13:22




    三月春光好,植绿正当时。3月12日,在第48个植树节当天,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组织10余名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常晖的带领下,赴宛城区金华镇曾庄村涧河沿岸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南阳的生态画卷再添新绿。

    来到植树现场,干警们扛铁锹、提水桶,个个精神抖擞。大家分成不同的小组,各司其职、配合默契,有的挥锹铲土,将一个个树坑掏挖规整;有的小心扶苗,确保树苗扎根稳固;有的仔细培土,让每一寸泥土都贴合树苗根部;有的往返提水,为新栽的树苗送上“生命之泉”。现场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不少干警额头上都渗出了晶莹的汗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不一会儿,一排排新栽的树苗就整齐地挺立在河岸上,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干警们脸上洋溢出自豪的笑容。

    一直以来,南阳中院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用司法力量筑牢生态屏障。下一步,南阳中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持续开展各类生态保护实践活动,引导更多人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为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生态宜居家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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