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邓州市人民法院穰东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5月,原告王某通过某宝平台以19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金戒指。同年8月,王某在置换该戒指时经专业检测发现,所购戒指并非足金,存在严重“货不对板”情况。王某随即联系商家,却发现店铺已关闭,平台反馈称商家押金不足,无法先行赔付。在多方维权无果的情况下,王某通过平台获取商家身份信息,将商家赵某及平台诉至法院,要求按“退一赔三”标准赔偿损失,并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案件涉及网络消费新业态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准许了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冻结了商家赵某名下银行账户。
审理中,面对赵某的消极应诉,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联系、耐心沟通。经了解,赵某辩称其店铺系他人借用其身份信息开设,本人并未实际参与经营。
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对赵某进行释法说理:首先,明确告知其作为平台登记的经营者,是法定的责任主体,无论实际运营者是谁,登记主体依法也需对外承担经营者责任;其次,严肃指出,若商家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不仅面临“退一赔三”的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法官耐心疏导,赵某认识到自身责任,表示愿意赔偿。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也与原告王某充分沟通,王某表示只要损失能挽回,愿意放弃惩罚性赔偿并撤回对某宝平台的起诉。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一次性支付王某货款及相关费用共计2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王某亦当庭申请解除了对赵某的财产保全措施。
法官提醒
本案虽标的额不大,但折射出网络购物中常见的消费风险。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
1.选择正规平台与商家。优先选择信誉好、资质全的平台和店铺,避免在无资质或评价较差的商家处交易。
2.仔细甄别商品信息。下单前应认真阅读商品详情,重点关注材质、规格、产地等关键信息,防范虚假宣传。
3.收货后及时验货。收到商品后应第一时间开箱查验,对金银首饰、电子产品等贵重物品,建议及时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确认。
4.妥善保留交易凭证。妥善保存订单信息、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开箱视频等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
5.善用法律武器。如遇商家“跑路”、平台推诿等情况,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