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校园侵权纠纷,通过法庭提前介入、现场调解,最终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实现“纠纷不出校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情回顾
2025年底,靳岗辖区某小学学生在课间玩耍时不小心发生碰撞,导致一名学生意外受伤。该学生治疗结束返校继续学习后,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矛盾有激化趋势。学校虽多次组织沟通协调,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面对调解僵局,学校向靳岗法庭求助,希望法庭介入开展现场调解。
在收到学校的邀请后,靳岗法庭高度重视,梳理争议问题,提前制定调解预案,并由法官胡进锋带领团队干警前往现场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胡进锋详细询问事发经过、伤情治疗及费用支出情况,认真倾听双方家长诉求与顾虑,耐心安抚情绪。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教育机构安全保障义务等规定,细致释明责任划分、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用通俗语言讲清法理、讲明情理、讲透利弊。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法庭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引导家长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孩子身心健康与同窗情谊出发理性解决问题。校方积极配合,全程参与协调,共同推动纠纷平稳化解。经过耐心沟通与劝导,双方家长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场签订调解文书,明确赔偿事项与履行时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孩子们也能够一起安心在校园学习。
调解结束后,胡进锋以本案为切入点,与在校领导及学生家长开展“法治微课堂”座谈会。他围绕课间安全、行为边界、自我保护等内容,通过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日常教育与引导,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同时,建议学校进一步完善课间管理机制,加强风险排查与安全教育,推动家庭、学校与司法力量协同发力,实现源头防控、共治共享,共同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此次进校园调解,是靳岗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庭+学校+家庭”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校调解、法治宣讲、安全指导,以优质司法服务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坚实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