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报道:“放水养鱼” 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08 10:15:47


    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郭琨 朱小旭 冀鹏翀)4月7日,邓州市法院湍河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某单位与被告某养殖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先行支付5万元租金,剩余款项分期履行。该院随后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2022年,被告某养殖企业与原告某单位签订厂房设备租赁协议,利用某单位提供的厂房设备发展奶牛养殖产业。然而,受市场波动、经营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某养殖企业陷入阶段性经营困难,累计拖欠租金13万余元。某单位在依法催收过程中与某养殖企业多次协商未果,后向邓州市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该院依法冻结了某养殖企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某养殖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影响,饲料采购、奶牛疫苗接种、员工工资发放等环节均因资金周转受阻而陷入停滞。该企业负责人焦急万分:“账户被冻结了,牛都快断饲料了。”

    邓州市法院湍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看似一起普通的租赁合同纠纷,但背后涉及国有资产收益、民营企业生存发展、乡村产业稳定等多重因素。若简单一判了之、机械执行,不仅企业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单位的租金债权也难以真正实现,上百头奶牛的处置更会成为现实难题。

    “不能因为一起案件让一个企业倒下,还要依法保障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承办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利益兼顾”的办案思路。

    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该法庭先后组织多轮调解。法官一方面向某养殖企业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与某单位沟通协调,说明企业实际困难,分析银行账户持续冻结可能导致的“双输”局面——企业停产、债务悬空、资产闲置。

    经过该法庭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重新坐到了谈判桌前。法官提出“放水养鱼”的方案:由被告先行支付5万元,展示还款诚意;剩余8万余元分期支付,给企业留出喘息空间;原告同意在收到首期款项后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这个方案给了我们一条活路!”某养殖企业负责人当场表态,一定严格履行还款计划,抓好生产经营,争取早日还清欠款。某单位代表也表示,帮扶企业脱困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愿意给予适当宽限。

    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依约支付5万元后,经原告申请,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某养殖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之后,某养殖企业恢复了正常运转,饲料采购车辆重新驶入厂区,生产重回正轨。

    “司法的温度,体现在既要守住法律底线,又要兼顾企业的生存发展。”湍河法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处理涉企纠纷时,法庭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努力寻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邓州市法院落实最高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的生动体现。该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坚持善意文明司法,优化诉讼服务,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完善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减小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同时,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加强法治宣传,精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文章出处: 2026年04月08日《 河南法治报 》 第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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