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网络贷款借给朋友 惹来一场官司 法院判决:借款合同无效,套取的资金需返还

发布时间:2026-04-10 09:10:23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朱小旭 梁雅婷)从网络平台套取资金借给朋友,没想到朋友竟然赖账。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特殊的借贷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2025年底至2026年初,王某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多次向李某借钱。李某资金有限,便通过支付宝“花呗”扫码付款、“借呗”申请贷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而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王某。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李某向王某转账10余笔,共计出借8万余元。王某通过微信偿还了2万余元,剩余5万余元迟迟未还。李某多次催讨无果,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中,李某通过支付宝“花呗”扫码付款、“借呗”申请贷款等方式套取资金后转借给王某,且王某知情并参与,两人的行为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因此,两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属无效。虽然借贷合同无效,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王某作为借款的实际使用人,应当返还剩余款项。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返还李某5万余元。

    承办法官提醒:通过套现的方式借钱给他人,出借人无法主张约定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需承担对金融机构的还款义务,甚至可能因逾期还款影响个人征信记录。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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