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充值卡尚有余额 商家却关门停业 法院依法判决: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剩余预付款

发布时间:2026-04-17 08:23:57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焦典范)消费者充值办卡后,如果商家停业营业甚至恶意“跑路”,消费者如何追回充值卡里没用完的钱?日前,社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这样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剩余预付款,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2024年5月,李某向张某经营的婴儿游泳馆支付3280元,为女儿办理了一张洗澡卡。双方约定,该卡包含166次洗澡服务,并另外赠送7次洗澡服务,共计173次洗澡服务。此后,李某多次带女儿前往该婴儿游泳馆消费。2025年某天,李某再次带女儿前往该婴儿游泳馆消费时,发现该婴儿游泳馆已经停止营业。李某查询后发现,该婴儿游泳馆的工商登记信息已于2025年7月注销。李某多次联系张某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该婴儿游泳馆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该婴儿游泳馆被注销,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在这一情况下,经营者应当就已收取费用但尚未提供服务的部分,向消费者退还相应费用。经核算,李某剩余114次洗澡服务未使用,折合服务费共计2161.38元。因该婴儿游泳馆系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实际经营者承担。张某作为该婴儿游泳馆的登记经营者,在该婴儿游泳馆注销后,原债务依法由其个人继续承担。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退还李某服务费2161.38元。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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