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卧龙区人民法院 温情调解父女纠纷

发布时间:2026-04-20 09:02:56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莉)“谢谢法官,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经济纠纷,更保护了我女儿!”日前,在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办公室里,当事人小吴的母亲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24年5月,吴某因工受伤,获得29万余元赔偿款。同年6月,吴某将其中20万元存入女儿小吴的账户。没想到,吴某后续治疗需要用钱时,小吴却拒绝返还这些钱。一气之下,吴某将女儿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时,小吴认为父亲对她关心不够,满腹委屈地说:“这些钱是他自愿存入我账户的,我以为是他给我们四姐妹的抚养费。这些钱,我们已经花了一部分,用在我们四姐妹的学习和生活上。”

    听到小吴的辩解,吴某非常生气:“我从来没说过这些钱是给她们的抚养费。这是我的救命钱。她们姐妹四人都长大了,我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

    庭审当天,双方当事人均未出庭,但态度强硬,拒不接受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劝解小吴:“你父亲虽然将他的工伤赔偿款存入你的账户,但并未明确表示是赠与,也没有约定用于支付你们姐妹四人的抚养费。你无故占有这些钱,已构成不当得利。”

    随后,承办法官又劝解吴某:“你遭遇工伤后,看病花钱,生活不易,想要回这些钱,合情合理。不过,你对她们四姐妹关心不够,她们心里难免有委屈。作为父亲,你要体谅孩子们的难处,把你们之间的心结解开。”

    承办法官的温情调解渐渐融化了吴某心中的坚冰,他表态:“她们花到学习和生活上的钱就算了,把剩下的钱给我就行。”

    最终,父女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吴向父亲吴某返还了11万元。②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