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 千里异地执行,跨省协作变现

  发布时间:2026-04-20 15:35:28


    从接到财产线索到完成异地交付,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数月,三次奔赴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成功对一批机器设备完成查封、评估、拍卖及现场交付。该批设备拍卖成交价376337元,溢价率达51%,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部分债权兑现。

    刘某与段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段某某偿还刘某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干警未发现段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其刻意规避执行、不配合调查,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无还款意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后申请人提供重要财产线索,称段某某在甘肃张掖高台县存有机器设备。邓州法院随即抽调执行干警钱永臣、杨智龙等人组建专项小组,奔赴当地开展异地执行工作。抵达高台县后,干警第一时间对接高台县人民法院,得到全力协助配合。同时公证处人员全程随行,依法对涉案设备进行查封,为后续处置打下坚实基础。

    2026年1月,执行干警第二次奔赴甘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启动公开拍卖。此次拍卖起拍价249137元,吸引11名竞买人报名,经多轮竞价后以376337元成交,溢价率达51%。

    2026年3月底,在当地法院配合下,执行干警第三次赶赴高台县。双方共同制定拆除方案,组织被执行人、异地买受人到场确认细节、明确权责,完成设备核查、清点、查封及现场交付。最终,买受人顺利将拍卖设备装车运走。

    此次拍卖成交的机器设备款,已依法交付申请执行人。针对剩余债权的执行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中。

    此次跨省执行行动,是邓州法院干警面对复杂局面敢于亮剑、善作善成的生动体现。干警跨越千里、三次赴甘,依托跨域协作机制破解地域阻隔,高效推进财产查封、拍卖、交付全流程,以有效举措实现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切实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用实干实绩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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