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报道:遛狗不牵绳 狗狗咬伤人 主人赔偿伤者2000元

发布时间:2026-04-21 11:29:3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吉 朱小旭)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狗狗主人当场向伤者微信转账2000元赔偿款。

    2025年9月,海某骑行时,被李某饲养的未牵绳、未戴嘴套的中大型柴狗咬伤右腿。海某就医治疗后,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2997.3元,及因伤休养30天产生的误工费3000元。李某最初承诺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但随后却拒绝赔偿。海某报警求助,并留存笔录。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海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庭前调解中,双方就医疗费的合理性产生分歧。李某质疑“注射血清后再接种疫苗”的必要性,认为相关费用过高。海某则坚持认为,诊疗花费合理、必要。承办法官向双方详细介绍了犬伤处置的诊疗规范。根据犬伤处置诊疗规范,对于此类暴露级别的犬伤,“血清+疫苗”联合使用属于常规诊疗流程。这一客观信息的引入,帮助李某了解了海某医疗费用产生的医学背景。同时,法官向海某释明赔偿请求的法律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赔偿以“合理且必要”为限,误工费等主张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撑。这让海某理性认识到,其部分诉求在诉讼中可能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海某支付赔偿款2000元。②3

文章出处:2026年4月21日《南都晨报》C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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