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报道: 邓州市人民法院干警三赴甘肃— 异地执行兑现权益

发布时间:2026-04-23 10:24:50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历时数月,三次奔赴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顺利完成一批涉案机器设备查封、评估、拍卖及现场交付工作。该批设备最终以远超起拍价的价格成交,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与段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段某某偿还刘某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段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干警未发现段某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其刻意规避执行、不配合调查,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无还款意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之后,申请人提供重要财产线索,称段某某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存有机器设备。邓州市人民法院随即抽调执行干警组建专项小组,奔赴当地开展异地执行。抵达高台县后,干警第一时间对接高台县人民法院,得到全力协助配合。同时公证处人员全程随行,依法对涉案设备进行查封。

    今年1月,执行干警第二次奔赴甘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对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启动公开拍卖程序。此次拍卖起拍价249137元,吸引11名竞买人报名。经多轮竞价后,拍卖以376337元成交,溢价率达51%。

    3月底,执行干警第三次赶赴高台县。在当地法院配合下,双方共同制定拆除方案,组织被执行人、异地买受人到场确认细节、明确权责,完成设备核查、清点、查封及现场交付。

    此次拍卖成交的机器设备款,已依法交付申请执行人。针对剩余债权的执行工作,仍在全力推进中。此次跨省执行,邓州市人民法院干警三次赴甘肃,依托跨域协作机制破解地域阻隔,高效推进财产查封、拍卖、交付全流程,以有效举措实现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用切实举措为群众把纸上判决变成实实在在的权益保障。③5

文章出处:2026年4月23日《南阳晚报》W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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