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手语翻译+柔性调解,让这段婚姻体面落幕

  发布时间:2026-04-29 15:50:31


    婚姻是情感的归宿,是家庭的基石,需要夫妻双方彼此理解、相互包容、同心经营。若双方长期缺乏沟通、情感疏离,婚姻关系便难以维系。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构林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聋哑当事人的特殊离婚纠纷。针对当事人沟通障碍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协助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并以柔性调解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用温情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王女士系先天性聋哑人,与被告张先生经亲友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携手相伴近十年间,因原告存在听力及语言障碍,夫妻二人始终未能建立顺畅、有效的沟通模式,日常误会与隔阂不断累积。同时,双方婚后多年未能生育子女,缺少这一重要的家庭情感纽带,本就脆弱的夫妻感情持续淡化。长期的沟通障碍与情感空白,导致矛盾不断加深,双方长期分居、冷战,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彻底失望的王女士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诉讼,本案在庭审过程中全程聘请专业手语翻译,打通沟通壁垒,确保当事人完整、准确地表达自身诉求。

    审理中,被告念及多年夫妻情分,不愿轻易解除婚姻关系。承办法官借助手语翻译,细致核查案件事实、倾听双方心声,查明原、被告婚后长期沟通不畅,加之家庭情感纽带相对薄弱,多年累积的隔阂与疏离已使原告身心俱疲,其离婚态度坚决,无和好可能。

    承办法官采取双向疏导的方式,耐心向被告阐释婚姻相关法律法规,细致分析双方婚姻破裂的核心原因,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意愿,围绕离婚、夫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置等争议焦点,逐一开展细致沟通与居中协调。

    经过多轮耐心疏导与情理法劝解,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换位思考,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形成一致约定。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后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存续的核心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双方的情感陪伴与包容理解。在现实生活中,沟通不畅、情感缺失、家庭情感纽带薄弱,都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夫妻之间有效的交流、相互的体谅与共同的担当,才是维系和睦婚姻、稳固家庭关系的关键所在。

    具体到本案,双方的沟通障碍正是导致感情破裂的核心原因。原告作为聋哑人,属于司法实践中重点帮扶与保护的特殊群体。法院在案件审理全过程配备专业手语翻译,消除特殊群体的诉讼沟通障碍,切实保障其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充分彰显司法公平正义。相较于判决结案,调解更契合婚姻家庭纠纷的属性,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婚姻解体对双方当事人的伤害,柔性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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