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解纷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老药品消费纠纷,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温情护航“银发幸福”。
62岁的居民杨某,于2025年12月在某中药材店购买4盒阿胶,总价240元。因老年人辨识能力较弱,杨某购买时未核验保质期,后经家属核对发现,涉案阿胶已过期,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滋补药品,存在食用安全隐患。杨某随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核查属实后,对该中药材店作出行政处罚。然而,行政处置完毕后,双方就民事退款及惩罚性赔偿产生较大争议,中药材店以已接受行政罚款为由,拒绝足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杨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在立案甄别阶段发现,该案系典型涉老民生纠纷,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权利义务明确,且涉及老年弱势群体,适宜基层联动化解。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推进诉源治理,当即启动府院联调机制,将案件委派属地综治中心,由法院派驻法官牵头开展联合调解,推动矛盾就地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团队联动市场监管所,仔细核实行政处罚决定书、购物凭证等全部证据,确认中药材店销售过期阿胶的违法事实,明确杨某系自用养生的普通老年消费者,无牟利打假情形,属司法倾斜保护的弱势群体。针对双方核心争议,法院法官开展专业释法,明确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相互独立、并行适用,不能相互抵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向商家释明销售过期滋补药品需承担退一赔十的法定责任。
同时,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优势,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对商家开展诚信经营教育,督促其重视老年消费群体权益保护;另一方面考虑到商家已缴纳罚款、经营压力较大的实际,耐心劝导杨某适度让步、互利互谅。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中药材店一次性支付杨某购药货款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500元,款项当场履行完毕,杨某自愿申请撤诉,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下一步,方城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聚焦涉老消费纠纷,强化府院协同、精准释法明理,用温情调解化解矛盾,用法治力量守护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诚信经营、文明消费的良好社会风尚。